索引号:  015048170/2017-00370
所属题材:   通知;行政审批;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安全生产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国土资源、能源;交通、工业、信息化;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教育、广电、出版;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国防、其他
发文日期:  2017-10-11
发布机构:  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7-10-11
名  称:  关于印发州政府领导分县包片督导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南政办〔2017〕128号
关键词:  
关于印发州政府领导分县包片督导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州政府领导分县包片督导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1011         

    

  州政府领导分县包片督导推进重点 

  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临近年末,我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形势不容乐观,较全年目标尚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涉及各县和州直部门的重点项目投资进度迟缓。为进一步推动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扭转投资增速下滑的局面,根据州政府党组会议精神和州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决定实行州政府领导分县包片督导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机制,由州政府领导带队,对各县和州直部门重点建设项目分县包片督导,着力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推动问题解决,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督导时间及内容 

  201710月至12月,各督导组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迟缓重点项目和新增新开工项目责任分工的通知》(青政办函〔2017192号)、《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州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指标的通知》(南政办〔201743号)、《海南州2017年重点项目责任目标任务分解表》,对各县和州直有关部门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中央预算内、省级预算内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等进行全面督导。 

  二、督导分组安排 

  第一组带队领导:李廷祥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统计局、州政府督查室 

  督导地区:贵德县 

  督导部门: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 

  第二组带队领导:王显东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文体广电局、州旅游局 

  督导部门:州文体广电局、州旅游局、州对口支援办 

  第三组带队领导:王萍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扶贫局 

  督导地区:贵南县 

  督导部门:州财政局、州卫生计生委 

    第四组带队领导:石金友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信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利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环保局、州统计局 

    督导地区:共和县 

    督导部门: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环保局 

    第五组带队领导:张生彪、王永武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牧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导地区:兴海县 

    督导部门:州民政局 

    第六组带队领导:华本太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移民安置局 

    督导地区:同德县 

    督导部门: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扶贫局、州移民安置局 

  三、其他事项 

  1.州政府领导包片督导工作日程安排由州政府办公室按照州政府领导工作协调确定;督导重点内容由州发展改革委负责提供;被抽调人员要随时待命,并切实加强与州政府办公室的沟通衔接,按要求及时开展好督导工作。 

  2.督导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并抽调1名熟悉相关项目工作的干部全程配合开展督导工作。 

  3.各督导组要对督导项目的序时要求,形象进度、投资额度细化量化,着力提升项目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对推进迟缓、尚未开工和新增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多措并举促开工、赶进度,争取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为全州投资增长做贡献;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开工建设的,要督促有关方面尽快提出替换方案,调整补齐,确保投资力度不减。负责包片督导工作的州政府领导要通过亲临现场、一线推进、分类施策、调度约等方式,督促解决有关问题,切实推进项目落实。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统筹协调、组织保障和梳理汇总作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督导工作顺利完成。 

  4.各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督导工作,按照督导内容先期开展工作梳理和自查自纠,提出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全面如实反映情况。 

  5.州发展改革委要对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督导报告,专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按月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等衔接沟通工作,稳步推动项目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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